湖州市统计局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经统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0〕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二)考试报名: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2010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3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统计局法制处报名。地点:湖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306室;联系人:郭金林;联系电话:2398683。
(三)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为 6月1日至9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10年10月24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市中初级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大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其他
(一)为了推进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加强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请各县、区统计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协助省、市统计局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105元,中级210元。
附件: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