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川统考字[2010]1号《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4日。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试报名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5月1日至7月30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先填写《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持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到乐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柏杨东路268号,电话:2431510)进行报名确认。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全国统计考办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
2010年初级、中级考试用书有所改变。考试用书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级、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拟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只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及相关学习指导习题。拟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以及相关学习指导与习题。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即中、初级考试均按每人122元标准收取考试费。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要在认真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强化考试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严肃处理。
2、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进入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
2010年统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二)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获博士学位。
四、自2002年开始,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自1999年开始,实施办法中有关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报考相应资格的条件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