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0〕1号)、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浙统函〔2010〕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二)报名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出示学历证书、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二寸1张(还需提供照片)。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要先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到区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
按规定,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有要求的,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统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1份。
(三)报名地点。市直单位(含部、省属在温单位)报考人员到温州市统计局报名。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各有关单位到区统计局报名(地址:区行政管理中心3号楼311室,联系电话:88030256)。
(四)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为5月27日至6月9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五)区人事劳动局、区统计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各类复印件材料经与原件核对相符后,加盖校对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名。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为2010年10月24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温州市区。
四、考试大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敬请关注。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其它事项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的指定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的指定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考务费为105元,中级考务费为210元。初级考试用书价格如下:《统计业务知识》40元/本,《<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26元/本。中级考试用书价格如下:《统计业务知识》40元/本,《<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26元/本,《<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26元/本,《<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14元/本。
(三)为提高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试能力,温州市统计局将于7月或8月在温州市区举办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班。
(四)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附件:
鹿城区统计局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