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国家统计局令(2007年第10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2006年6月5日中国教育统计网在“统计标准”专栏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中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目录如下:
071600 统计学类
071601统计学 071699统计学类新专业
020100 经济学类
020101经济学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财政学
020104金融学 020105国民经济管理 020106贸易经济
020107保险 020108环境经济 020109金融工程
020110税务 020111信用管理 020112网络经济学
020113体育经济 020114投资学 020115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020116海洋经济学 020117国际文化贸易 020118商务经济学
020119金融数学 020199经济学类新专业
110200 工商管理类
110201工商管理 110202市场营销 110203会计学
110204财务管理 110205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旅游管理
110207商品学 110208审计学 110209电子商务
110210物流管理 110211国际商务 110212物业管理
110213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资产评估
110216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商务策划管理 110299工商管理类新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