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开展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为提升统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的规定,今年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将在全国举行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为此,我局将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中从事统计工作,且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统计工作意向的人员。
二、组织和管理
按照《关于印发北辰区镇街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津辰统发(2010)11号)的文件精神,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是镇街统计基础工作的考核内容,各镇街统计办必须重视此项工作,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报名培训工作。区统计局作为从业资格认定的承办机构,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考试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指定的专用教材。
三、培训事宜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学员在网上下载填写天津市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网址:http://xxgk.tjbc.cn或邮箱beichentongjipeixun @126.com 密码:26837373),到就近各镇、街统计办公室报名。请各镇、街统计办,科技园区,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培训报名工作。区直单位可直接到区统计局法规科报名(北辰区统计局地址:北辰道389号,新区政府办公大楼东侧611室)。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6月30日
(2)教学辅导时间:2010年8月至9月上旬(开课时间、地点请学员于7月20日见上述网址或电子邮箱)
(3)考试时间:2010年9月18日
(4)考试内容: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联系电话:26919271 联系人:李士颖
五、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区统计局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人民币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各单位一定要支持本单位无统计从业资格但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考试报名,做到持证上岗。
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
二0一0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