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2010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驻市中央、省、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统字[2010]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和步骤
(一)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0日—7月9日。
(二)考试时间:定于9月18日(星期天),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考条件:凡未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2、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需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试。3、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四)考试费用:按照赣发改费字[2005]87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务费每门收取40元,资料费收取50元/人,培训费收取200元/人。根据国家要求,对报名考试人员要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工作由省统计局培训中心统一按排,收费票据由省局培训中心统一提供,并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有关票据收费管理规定。
(五)考试报名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单位可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含个人)。
二、其它事项
参加报名考试人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也可就近向所在地县区统计局报名。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市统计局及各县区统计局领取。
集中报名的单位,请一次性将有关人员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张)、学历证原件(报考一门需送审)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报考人员名单一览表(包括电子文本,见附件表式)及应缴纳的款额收齐报送。
联系人:彭江萍
联系电话:388391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