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统计局
滨人社字〔2010〕55号
关于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外地驻滨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9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2),连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确认材料一并交单位人事科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报考人员将确认材料交各县(区)统计局,县(区)统计局初审后要在考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盖章;市直及外地驻滨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将确认材料交本单位人事科。
2010年7月20日,各县(区)统计局和市直各部门(单位)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确认材料和电子版的《2010年统计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缴费(地址:滨州市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3367700)。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0年参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四、考试大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六、考试组织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考务要求,紧密合作,确保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