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直及中央驻临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底。
三、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0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3日—7月18日,资格初审时间由初审单位安排。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单位于7月22日前统一到市统计局电教站(地点: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十八楼1815房间,联系人:王华利,电话:0539-8727371)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缴费。市统计局于7月27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2010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五、准考证打印
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考生可直接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 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我市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电教站负责(联系人:王华利,电话:0539-8727371)。
(二)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违反禁考规定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将在全市通报。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