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4日(新旧生同时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2、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长安区教育局院内。
二、报名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的考生(0109开头的准考证号)(即旧生)和新生(即首次报名生及换证生)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办一个准考证,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同时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社会开考)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新生(首次报名考生及未换制12位号准考证考生)在当次报名中必须填报考试课程,方可办理12位号准考证;否则,不予办证。
4、新生(首次报名考生及未换制12位号准考证考生)应准备3张2寸的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光面红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拒收一分钟快照、艺术照、戴有色眼镜或眼镜反光的彩照)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军警人员证的复印件二份,必须清晰可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军警证复印件贴在登记卡和制证袋背面。照片背面用铅笔或钢笔在下端(避开面部)写上考生姓名,其中一张贴在《报名登记卡》上,一张装入制证袋内不封口,一张交收表处。
5、凡已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准考证的考生,均不能再次办理新生报名手续。
6、户籍在长安的考生,直接到工作站报名;学校在长安区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户籍未在长安及非长安考区的考生均可以登陆西安招生考试网或西安自考服务网),在网上报名。凡原长安助学单位退学、休学考生在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学校教务处的证明,已毕业的考生要出示原学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7、填写卡、袋、表、信息卡的要求:
①《报名登记卡》和制证袋上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栏必须与身份证(户口本)一致,填错的话,后果自负。军警人员报名时必须注明本人出生的年、月、日;②填制证袋:“新准考证号”栏,暂不填写(贴号),其他各栏均要认真填写,不能空缺。③填《课目选择表》:按规定认真填写和审验,供单位上机录入使用。④填写信息卡:信息卡上的邮政编码要书写规范,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姓名(如请他人收转,也要写清楚转收人和考生的姓名);在规定位置写上报考号(新生不填,贴报考号)。
8、凡是报名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原报名单位(即首次报名办证的单位)提出更改申请和上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由区工作站统一上报市中心办理更正业务。
9、本站可报的专业公布如下,未公布的专业可在网上进行报名或行业归口单位报名: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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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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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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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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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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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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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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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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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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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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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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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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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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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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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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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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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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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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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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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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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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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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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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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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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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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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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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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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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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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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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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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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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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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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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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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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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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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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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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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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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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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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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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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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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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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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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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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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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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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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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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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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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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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阅读报名须知→选报课程→交费→领表→填表→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