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拟在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接收推荐免试生1300名左右,其中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300名左右。热烈欢迎全国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深造。
一、接收学科专业
进入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中南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术性专业:专业代码为“0”和“1”开头的学科专业;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专业代码为“4”和“5”开头的学科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1届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临床医学硕士(4502)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仅接收临床医学或相关(相近)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中医类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一)以下材料直接寄至相关二级招生学院(系、所)、医院。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中南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历年在校正式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7.二级学院通讯地址:
中南大学(所申报的二级学院)研究生助理(联系人)收(邮政编码)
二级学院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招生二级单位一览表”。
(二)寄送研招办材料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410083)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6806传真:0731-88876474。
四、申请与选拔办法
1.申请人到中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csu.edu.cn/yjsy)下载《中南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10年9月3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给(或送)相关学院研究生助理,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0年9月30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申请人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前来复试,未开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的学生必须向申请学院说明情况才能安排复试。
4、经相关学院组织复试,相关学院对复试合格的外校推荐免试优秀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具“复试结果通知单”,学生凭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和我校“复试结果通知单”到我校研招办进行最后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拟录取条件者开具接收函。学生凭我校接收函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至14日到网上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网上报名以后)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
5.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由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均需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由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对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考查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采用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并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奖、助学金制度
我校在2011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普通奖学金、助学金制度,普通奖学金设为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我校对接收的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原则上第一学年为全额奖学金、享受普通助学金,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可根据生源来源具体确定其获得奖、助学金类型。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录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附件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