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2〕1号),以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县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二)报名办法。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出示学历证书、身份证,并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2寸1张。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要先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到县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
按规定,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有要求的,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统计工作年限证明1份(见附件4)。
(三)报名地点。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到县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下塘西后村县实验中学永嘉县统计局五楼,联系电话:67223857)。
(四)报名时间全县统一定为 5月25日至6月9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五)县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各类复印件材料经与原件核对相符后,加盖校对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名。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2012年10月14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市中初级资格考试考点一律设在温州市区。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5人以下不单独设置考场)。
四、考试大纲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下载。
五、其它事项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的指定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的指定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二)县统计局要将报考人员提交的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进行扫描形成电子版照片,或者直接由报考者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扫描仪设置分辨率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比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为20K以内。每张照片文件名一定要设置成对应人的身份证号码。
(三)县统计局在6月18日前将所有报名资料报送至温州市统计局法规处,同时将统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电子版)报送至温州市统计局法规处邮箱(wz-fgc@zj.stats.cn);9月底前做好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四)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考务费105元+《统计业务知识》44元/本+《<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30元/本=179元。中级:考务费210元+《统计业务知识》44元/本+《统计相关知识》32元/本+《<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30元/本+《<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18元/本=334元。县统计局在6月18日前将有关费用交至温州市统计局。
(五)各级统计部门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六)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附件:1.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4.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统计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属地名称: 属地编码: 报名序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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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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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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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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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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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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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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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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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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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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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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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
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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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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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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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中级□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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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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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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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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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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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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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审 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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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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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部 门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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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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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或县(市、区)考 试
管理机构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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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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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序号由1开始,依次为2、3、……;
2.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
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记处理。
(四)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考试期间,发现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要立即警告、制止,对严重违纪者在考场情况记录卡上记录考生准考证号码,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考生严禁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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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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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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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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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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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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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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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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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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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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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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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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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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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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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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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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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统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