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统计站、市直有关单位统计机构:
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函〔2012〕24号)要求,按照肇庆市统计局的统一布置,现就我市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
㈠培训考试对象
未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㈡培训考试内容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使用全国统一的教材、学习指导。培训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共二门课程。
㈢考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6日。
具体安排是:
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㈣报名要求和时间
报考人员需填妥《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四会市统计局法规检查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交验原件);3、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其他规格一律拒收)相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前,地址:市行政中心大楼四楼市统计局法规检查股,联系人:许俊杰、谢海涛,电话:3366166.
㈤培训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四价〔2011〕18号)核定的收费标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每人每期185元(食宿自理),其中培训费、场租、师资等费用120元,教材费(含指导书)65元。
㈥培训形式及培训时间
培训形式以面授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凡报名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的人员,均参加我局根据学习教材和学习指导要求组织的培训,培训日期初定在8月中下旬,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㈠认定受理。我局将在省局下发考试人员合格名单后,将合格人员的有关资料整理和审核,统一办理认定工作。
㈡领取证书。由省统计局完成证书的办理工作后,我局再行通知领取证书。
三、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统计机构要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以国家统计局大力推进“企业一套表”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统计人员按时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