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0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统计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10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3日。
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 4月22日至5月16日14:00;
缴费时间: 4月22日至5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ks.cn
咨询电话:86617131
(二)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中包含从事统计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盖章;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可免工作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需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可往年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以上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准考证遗失,则须参照新考生报名要求提供规定的所有材料。
(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考试资格);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9月2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13年度统计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常州市统计局负责,考生可在现场审核时一并办理。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2003〕4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09〕26号)的规定,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