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阳统办字[2013]11号
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经济开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3年全省统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晋统计办字〔2013〕32号文件,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工作
(一)严守纪律,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1、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5日
3、各县(区)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保密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严密组织,做好从业相关工作
1、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受理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及发放《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重视和规范统计从业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新受理人员要按照受理申请表的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后方可受理,信息不完整的要求申请人员填写完整。要按规定将统计从业人员的完整信息录入管理数据库,进行继续教育的信息管理和开发;
3、各县(区)统计局负责考试报名、考试组织(包括选定考场、领取试卷、组织考试)和成绩通知等具体考务工作。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要求,明确考点,认真组织考试、监考、巡考等工作。严格禁止考场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考试期间要按照相关要求对外公布、逐级上报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时处理或转达考试的有关问题。市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值班人员:郑世军,值班电话:2293663。
(1)公布考试要求。按《办法》要求,各县(区)要在公众媒体上(如:各县(区)电视台、政府网、县(区0统计局外网等)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同时必须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告栏,公布考试大纲、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等,以方便考生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2)报名要求。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报考的决定。8月30日前,各县(市)区将申请表、花名册及报名数据库上报市统计局监察室,由市局统一向省局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考点的设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由各县(区)申报市统计局选点,报省统计局教育中心审定。报考人数在15人以下的县(区)不设考点,由市局协调,安排到邻近考点参加考试。各县(区)要按规定确定主考、监考人员,并按附件要求报实施机关备案。考点申报时间8月30日前。设考点的县(区)编排考场,每考场人数不得超过30人(单人单桌),考场确定后,要及时填写和发放《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
(4)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试卷。严格按照规定,由专人专车领取和保管试卷,做好考前试题及试卷的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如出现试题失密问题,将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查处。试卷于考试当天由市局巡考人员专车带到考点,并于考试结束后将密封后的试卷当日带回市局。
(三)狠抓重点,消除从业持证死角
我省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重点是消除“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死角,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素质,为“四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官方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为此,各县(区)要做好“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摸底登记工作,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我市所有“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填报市局监察室。
(四)领会精神,开展辅导员从业培训
《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辅助调查员管理规定》指出“应当鼓励辅助调查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各县(区)应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好辅助调查员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辅助调查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及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相关工作
各县(区)要积极探索、深化改革,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不断完善。在加大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这一有效途径,推进对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六)落实要求,科学指导培训工作
我市将在省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指导下,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优化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资源,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交流。各县(区)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的管理性文件,以此来指导、督查辖区内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围绕中心,开展统计继续教育
为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突出继续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国家统计局编写了《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等培训资源,经和各县(区)沟通要在今年的继续教育工作中突出此类培训,我市确定《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为今年的培训教材,以保证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按照相关精神,组织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证每个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二)创造条件,试点开展网络培训
网络化在线学习是当前教育培训的新趋势。为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建设服务型统计,提升继续教育培训效果,省局已开通山西省统计继续教育网(http://www.shanxi.statsedu.com),该网已将现在继续教育资源全部制成可视化流媒体课件,并陆续上传互联网。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稳步开展网络化继续教育工作。
(三)提高质量,完善继续教育培训资源
为了确保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库的不断更新,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第二届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源大赛。我市将积极组织参加,各县(区)要积极配合,认真收集本县(区)适合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资源,积极参加比赛。
阳泉市统计局
2013年5月15日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