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的有效措施,是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和强化统计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国家行政许可项目之一。昆山市统计局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和苏州市统计局统一部署,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2013年,昆山市统计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昆山市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准备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已经从事统计工作但尚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2.本市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且未参加过2012年统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包括去年考试合格人员)均需报名参加今年统计继续教育。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参加考试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二张,同时填写申请表一份。免考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需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同时还需递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2.报名参加统计继续教育人员需填写一份基本情况表。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截止。
四、考试安排
统计从业资格资格考试是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的考试,昆山市统计局负责昆山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
1.考试时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时间为每年9月份第三个星期日。
2.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关于免考说明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六、报名组织
统计从业资格报名按照“在地原则”组织,各区镇统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人员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有关报名事项咨询请与各地统计部门联系。
市统计局教育法制负责全市统计从业资格报名的组织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12-57369381,联系人:盛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