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统计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中对统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3〕20号),现将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考次
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2013年我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次统一设置为“201301”,各区、市不得随意更改。
二、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7月10日。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具备规定学历免考一门的考生,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提供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报名人员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免于考试的申请人员,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根据统计在地管理原则,报名考试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所在区、市统计局报名。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反正面复印。
三、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7月15日。各区、市将报考人员征订教材数量报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教材费按定价收取(附件2)。
四、上报材料及数据时间
各区、市统计局于8月10日将所有考生信息导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考生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生成准考证号后,导出数据库文件(*.dat格式),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至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邮箱地址:qdtjjy@163.com.,并报送以下材料:
1、具备规定学历免考一门的考生名单;
2 、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免于考试的人员名单;
3、具备规定学历免考一门考生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三项除报送纸质材料外,①、②项还需上报电子版材料(Excel格式)。
五、试卷管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属于国家机密,为避免意外,各区、市必须派专人专车于9月13日到市局领取试卷;9月16日前送交市卷。各区、市局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与考试相关人员、机构签订保密书、责任书;严格程序,专人负责,确保试卷安全。
六、试卷封装
考试开始后由监考老师在考生登记表上填写好考试科目、区、市、考场号。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生登记表”签名处签名,未参加考试者由监考老师在备注栏中注明“缺考”或者“免考”。
考试结束后,试卷按照考生登记表的顺序依次装订,在试卷装订封页、试卷袋上均须注明区、市、考场号、实考人数,并请考生代表签名确认。
七、成绩管理
省统计局阅卷后,统一下发成绩数据库文件。各区、市接收成绩后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单。如考生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下发30日内,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由各区、市上报市局统计教育中心,由统计教育中心统一到省局进行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八、持证情况调查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山东省统计局要求,各区、市在开展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时,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四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上来,消除死角,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素质,为“四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为了摸清我市“四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请各区、市认真填写《青岛市“四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情况调查表》(附件5),于8月10日前报市局。
各区、市统计局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所属基层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参加考试人员的报名工作。
附件: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2、《统计从业资格申请汇总表》
3、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价目表
4、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5、青岛市“四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情况调查表
青岛市统计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