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京溧水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1日到7月25日止,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10日—12日,考试时间9月15日。
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统计站、企服中心,区各主管局及驻溧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江苏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苏统[2009]25号)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全区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考试时间。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2、报考条件。(1)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2)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
3、报考对象。凡在统计岗位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2005年以前(含05年)取得证书未重新换证的人员,均需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以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各镇(区)、各主管局要根据“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情况,对本镇(区)、本系统内的单位无证上岗的统计人员,督促其报名考试,共同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4、考试报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我从6月1日到7月25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法。由各镇(区)、主管局组织的考生带齐报名材料、费用直接到各组织单位报名,其他考生到区统计局办公室统一办理网报手续。
5、报名确认和审核。
考生必须提交下列材料至区统计局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两份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有效的学历证明及两份复印件(仅限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
6、报名培训费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用为400元/人(只考一门的150元),含报名费、教材费、资料费、考试费。2012年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合格(或一门不合格)人员,只收取教材费(教材有变动),申请报名后免费参加培训、考试。培训日期初定为8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准考证领取。9月10日—12日,考生到区统计局领取准考证。
8、成绩查询。11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njtj.gov.cn查询考试结果。考试合格人员将由统计局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经审核批准颁发全国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
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统[2009]25号文件规定,对已取得有效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年应当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凡按要求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的,且成绩合格的,将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在本人《统计从业资格证》有关项目内。
1、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的对象
2012年(含2012年)以前取得有效《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从业人员。
2、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日----7月31日(双休日除外),培训时间、内容、方式等另行通知。
3、提交的材料
《南京市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一份,并上交本人《统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4、继续教育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用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培训及资料费150元/人。
三、报名组织方式及工作要求
1、工作分工:各镇(区)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三产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均由镇(区)统计站组织;各镇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由镇企服中心负责组织;各主管局下属单位统计人员由主管局组织。无下属单位的主管局及直属单位请直接告知本单位统计人员。
2、工作要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已纳入镇(区)统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请负责组织报名的统计站、企服中心及主管局,明确专人负责,将本地、本部门组织的考生报名材料和报名培训费用,到区统计局办公室办理报名和审核手续。同时,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证书发放的通知工作。
联系电话:57212763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