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供监考人员查对。缺一证者都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室,开考三十分钟后方能离开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室可携带必要的书写工具,不准将书籍、资料、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等带入考室,所携手提电话、BP机必须关机。
四、考生进入考室后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高声谈笑和喧哗。
五、考生在答卷前须按规定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考号等所列事项,不准在卷面上作任何其他标记。
六、考生只准用蓝、黑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答卷,不准用铅笔、其他颜色字迹的笔答卷。
七、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交换试卷、交换草稿纸,不得有偷看、传递纸条、抄袭等舞弊行为。
八、考试期间,考生离开考室应经监考同意并陪同,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把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九、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时间结束,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及草稿纸折叠放在桌面上,立即退出考室考生离开考室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并应接受监考人员对考场内发生问题所作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