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考试日程安排,宜春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25日截止,详见下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宜统字[2013]32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规定和江西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赣统字[2013]55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全市2013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1、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2、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报名条件及规定
1、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联网直报任务的“三上”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承担联网直报任务的服务业企业中的所有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统计人员。
2、国家《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凡未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费用及培训
考试费用按照赣发改收费[2005]87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80元(共两门,每门40元),资料费每人50元,合计130元。考试合格后的办证证本费每人18元。考试前的业务培训原则上要安排,具体情况各地自行确定,培训收费各地视情况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工作安排: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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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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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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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统计局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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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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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到省局考办交款、领取教材、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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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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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统计局通过网络向市局考办报送报名表和考点设置表(样式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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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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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自行组织开展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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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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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到省局考办领取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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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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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
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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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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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将试卷交回省局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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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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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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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统计局在5月份要对辖区内“三上”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承担联网直报任务的服务业企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统计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于6月15日前上报市统计局法规科的电子邮箱。
2、报名结束后,承办机构县(市、区)统计局应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装订成册,存档备案。报名一览表电子版上报到市统计局法规科的电子邮箱。(FGK3270166@163.COM),其内容含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企业)、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3、各县(市、区)统计局根据目标任务(见附件2),认真抓好落实。今年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的重点对象是辖区内“三上”工业企业及承担联网直报任务的服务业企业未办证的在岗统计人员,此项工作计划两年完成。各地要根据市局反馈的企业统计人员持证摸底资料,逐一抓落实,正式文件和督办函要落实到未办证的人员头上。
4、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将是以后国家企业一套表网络报送的重要登录信息,要求承担网络报送报表的统计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凡未按规定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单位,经宣传教育后乃不按规定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将依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关立案查处问题要求在8月底前结束。
5、市直单位可在市统计局法规科报名,也可在袁州区统计局报名。
联系人:刘勤(市局);易红萍(袁州区)
联系电话:3270166(市局);3224774(袁州区)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