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嘉庆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1日截止,考试时间9月15日。
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3〕24号)、《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3〕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未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的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时间。
9月15日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5日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需填妥《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可从肇庆市统计信息网下载),到端州区统计局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交验原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相片四张,提交的相片必须是使用相片纸印制、整洁、同底。
4、符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修订)第八条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交用A4规格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及证书原件交验。
(五)报名时间。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从发文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一)认定受理。
我局在省统计局下发考试合格名单后,将对合格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审核,统一送省统计局办理认定工作。
(二)领取证书。
由省统计局完成证书的办理工作后,我局再另行通知合格人员领取证书。
三、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
(一)教育培训对象。
教育培训对象为在岗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重点是2011年及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其他有志于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也可参加培训。
(二)继续教育内容。
培训课程:《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
(三)教育培训与结业考试。
教育培训形式以面授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结业考试采取开卷笔试形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止。
四、培训费用根据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185元,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52元。
五、培训时间我局将组织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肇庆市古塔中路15号区机关大院13楼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顾俊赟联系电话:0758—2700030。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