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兵团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实施机关 兵团统计局
审批类型
审批内容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
依据及全文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
办理条件 1、申请人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2)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办理程序 兵团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按照兵团相关规定。
报送材料目录
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需向兵团统计局、各师(市)统计局提交如下材料:
1、领取并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4、本人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具备免试一门考试科目条件者);
5、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表格下载 《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各地(州)物价局审批标准
承办部门 各师(市)统计局
联系方式 各师(市)统计局
办理地点情况 各师(市)统计局
来源:兵团统计网 整理:圣才学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