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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考试分为《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科目。
1、报考两门科目,成绩均合格者,予以发放《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符合免考《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条件,报考《统计法基础知识》并成绩合格者;或参加补考成绩合格者,予以发放《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报考两门科目其中一门成绩合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次年可凭本年(2013年)成绩单进行补考报名,成绩合格后予以发证;
4、12、13年报考《统计法基础知识》成绩合格,目前已符合免考《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条件者,可凭成绩单、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张两寸彩色照片,到虹口区天宝路1037号5号楼202室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经认定机关验证后,予以发放证书。办理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5、领取证书和成绩单的具体事项,请考生咨询考试报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