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中省驻铜各单位,各区县统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国家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9月20日
二、考试科目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对象
在各级各类系统内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将来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www.tjcyzg.org)提示要求,完成考试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申领等环节,请随时关注"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相关信息。
五、几点要求:
1、各市级部门、中省驻铜各单位要按照《新统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动员本单位、本系统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按时报名考试,确保本单位、本系统从事统计相关工作的人员都能持证上岗。
2、各区县统计局要按照市统计局分配的从业资格报名任务(见附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任务完成,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动员到位、组织落实到位。
3、市区县统计部门要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动员和督促未持证上岗的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对拒不参加报名考试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做出依法严处。
4、各市级部门、中省驻铜各单位,各级统计部门要为统计人员学习统计业务知识,申请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
联系人:陈开华 联系电话:3185875
铜川市统计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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