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市的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由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统考办”)负责。市统考办设在市统计局法制科,具体负责组织全市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试卷领取、考试实施、试卷回收和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统计局组织本地区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底止。
四、报名时间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5月18日至6月25日为审核报考资格和收缴考务费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办法
登录韶关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sgtjj.gov.cn/)“文件公告”栏点击查看考试报名有关文件,下载《统计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双面打印),按照具体要求,于5月18—6月25日到韶关市统计局法制科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市政府大楼9楼914房,咨询电话:8883552。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自行下载)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六、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考务费每人100元(含试卷费、管理费等)。
七、考场设置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设置。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特殊设置需要说明情况,5人以下不设考场。按规定只在地级市设置考场。考场必须设在高等院校或国家高考定点学校,并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纪律规定。
八、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编写了《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这套《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以便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教材中有关内容,按大纲要求编写了与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愿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由省统考办统一向国家统考办订购。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九、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韶关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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