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初级统计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已公布,圣才学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点击查看!更多统计类考试动态|模拟试题|历年真题请关注圣才学习网统计类考试网!
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统计局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20日 |
0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
0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7月1日~7月15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承诺制试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该项考试试行承诺制报名,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做到详细了解承诺制以及处理承诺制注册过程中碰到的操作疑问。中国人事考试网专栏网址: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三)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江苏省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四)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六)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七)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19日~7月24日。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八)准考证打印。10月10日~10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上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证书。考生根据审查结果反馈通知进行上述材料的网上办理事宜。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统计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考区属地原则在本考区内选择纸质证书领取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十、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各级别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中国统计出版社官方销售网址为 https://dwz.cn/XVGH3yYO
购书链接:《统计业务知识》(初级、中级用)(第四版)(修订版):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10.1-c.w4004-21599323605.16.514e459fxiGrIN&id=58217439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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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于报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统计局
2019年6月24日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9/6/28/art_57268_8424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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