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关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1。
三、报名事项
本次考试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26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网上缴费。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28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概不退费。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统计专业初、中级按两科收费,高级按一科收费。
(三)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23: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后资格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拟取得证书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五)证书制发。
1.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六)考试大纲。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
四、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术咨询)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工作日)。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715室),联系电话:0952—2012599(工作日)。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开元大道544号),联系电话:0953—2028531(工作日)。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419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 1008室),联系电话:0954—2662806(工作日)。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中卫人社局三楼320室),联系电话:0955—7063920(工作日)。
附件:
1.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408/t20240813_5008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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