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5日,蚌埠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在4月22日至6月20日进行。考前培训。报名工作结束后,于7、8月份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了方便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圣才网校特邀请统计名师精心打造的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品课程,欢迎大家免费试听,踊跃报名!
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蚌统〔2013〕38号
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2013年全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市统计局就做好2013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及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及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表。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表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1.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2013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在4月22日至6月20日进行。对于免考一科的考生,由市统计局根据规定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免考考生一览表汇总后报省统计局备案。
2.考前培训。报名工作结束后,于7、8月份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9月份复习迎考。
3.考场设置。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只在市区和考生较多的县设置考点。考生人数少于15人的县不单独设考点,由市统计局统一安排考场。
4.成绩公布。省统计局于10月31日前将2013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反馈至市统计局。
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受理工作。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统计人员,各地在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可以对照统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条件,让考生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接收相关材料,待10月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对申请人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受理事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统计从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数据上报。各市统计局于10月25日前将已审核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的相关数据上报省统计局。
3.认定发证。省统计局拟于11月15日前,完成全省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和证书打印工作,并及时通知各市到省统计局办理证书贴照片、加盖钢印和领取证书。
四、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4月22日至6月20日进行。
报名人员可就近到各县区统计局报名。
2、培训对象:连续两年未参加过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具有高级统计师、统计师、统计初级专业职务的人员。
3、学时认定。对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统计人员,由市统计局集中组织进行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32学时。对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人员,经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认定后注册并加盖继续教育培训专用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消除从业持证“盲区”。
各县区在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时,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上来。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这一有效途径,力争消除“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盲区”,努力提高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提高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建设统计“四大工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严肃考试纪律,精心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场设置、试卷保密、考场纪律和巡考等工作。
届时将成立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官1人,副主考官1-2人,具体负责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落实和督查。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开展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应与相关人员、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肃考试纪律,力戒抄袭作弊。确保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序、规范进行。
4.抓好考前培训,确保教学质量。
按照省统计局培训学院制定的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学计划,科学安排好面授辅导和学员自学时间,及时征订和发放考试培训教材和学习指导材料。应选聘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任教,把好师资关。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
5.利用现代科技,积极探索网络教育新途径,推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突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省统计局将充分利用网络教育的优势,适时开展“统计继续教育网”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已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尤其是“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选学国家统计局编印的统计继续教育教材。争取年内分专业将在岗“三上”企业统计从业持证人员轮训一遍,保证每个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2学时。
6.丰富培训资源,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资源建设。
各县区认真收集、整理适合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自编教材,省统计局将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源大赛。
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管好用好培训经费。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都属于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蚌埠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培训收费标准,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用好培训经费。
蚌埠市统计局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