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7月30日,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圣才网校特邀请统计名师精心打造的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品课程培训班,欢迎大家免费试听!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园区统计办、各有关单位、驻衡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13]20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13]21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以下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统计教育培训考试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统计上岗证考试培训)
 
  (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人员新知识、年检培训)
 
  (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培训)
 
  (四)调查分析专业培训(调查分析师职业证书培训)
 
  二、相关教育培训考试的具体安排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1、学习对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承担统计任务没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及即将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含高校在校学生)。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7月30日止,报名时需填写(湖南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份。凡是无证上岗的单位统计人员,7月30日前没有报名参加考试的,8月1日起视为无证上岗。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将于4月份起,按省局要求对统计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督查。凡发现无证上岗者,督促其按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培训考试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拒不按要求报考者将按国家统计局10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
 
  3、考前培训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13日,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考前培训时间地点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及证书年检
 
  10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实行继续教育。凡是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两年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完成72课时的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1、学习对象:2011年(含2011年)前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
 
  2、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9月30日止。
 
  3、培训考试安排:培训时间为11月1日-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考前培训时间、地点及考试场地另行通知。
 
  (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对象:
 
  ①高级统计师(副高职称)本科学历,获中级职称四年以上的统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采取开卷考试)。
 
  ②统计师(中级职称),大专学历工作年限满六年,本科满四年,研究生满两年的统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统计师(中级职称)考试;
 
  ③助理统计师(初级职称),所有统计人员及高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④调查分析师(初级)职业证书,所有统计人员及高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培训考试。
 
  调查分析已成为新的朝阳产业,调查与分析人才显示出市场走俏、重金难求的喜人趋势,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大学生毕业提供多选就业渠道,自2010年起面向各大中专院校,开设调查分析(初级职业证书)培训,欢迎各高校在校学生有意者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职业证书,为今后就业多一道门路。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7月30日止
 
  3、培训考试安排:统计师培训时间为7月份至10月份考前的每个双休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上午9:00-11:30考《统计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考《统计实务》,考前培训地点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上述教育培训考试均可在市统计局和各县市区统计局报名
 
    
        
            | 单 位 | 地 址 | 电话号码 | 联系人 | 
        
            | 市统计局 | 市政府办公大楼10楼1024室 | 8859972 | 王桂梅 | 
        
            | 珠晖区统计局 | 珠晖区政府院内 | 2540695 | 罗文九 | 
        
            | 雁峰区统计局 | 雁峰区政府院内 | 8218220 | 欧丽洁 | 
        
            | 石鼓区统计局 | 石鼓区政府院楼207室 | 8177075 | 曹 榕 | 
        
            | 蒸湘区统计局 | 蒸湘区政府院内916室 | 2892642 | 贺淑君 | 
        
            | 南岳区统计局 | 祝融路53号 | 5662159 | 袁亦婕 | 
        
            | 衡阳县统计局 | 衡阳县政府院内 | 6811333 | 黄永刚 | 
        
            | 衡南县统计局 | 云集雅园路 | 8551498 | 李瑞雪 | 
        
            | 衡山县统计局 | 衡山县政府院内 | 5812879 | 旷中常 | 
        
            | 衡东县统计局 | 衡东城关镇东街18号 | 5225840 | 谷壮丽 | 
        
            | 祁东县统计局 | 祁东县政府院内 | 6264324 | 雷彩红 | 
        
            | 常宁市统计局 | 常宁市政府大院五楼 | 7221743 | 罗 兰 | 
        
            | 耒阳市统计局 | 耒阳市政府院内 | 4332331 | 罗美秀 | 
        
            | 开发区统计办 | 高新区管委会政务中心507室 | 8891551 | 李建华 | 
        
            | 松木工业园 | 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635838 | 万方平 | 
        
            | 白沙工业园 | 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9号管委会大楼314 | 8998098 | 王 皓 | 
    
 
四、有关法律规定:
 
  国家统计局10号令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承担统计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10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国务院决定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是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要明确义务和责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财政、物价和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承办人联系方式:
 
  市统计局 杨祚源 屈云 王桂梅
 
  办公地点: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楼十楼1024室
 
  电 话:8859972
 
  衡阳市统计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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