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4月22日至6月20日,对于免考一科的考生,审查权限下放到各市统计局,由各市统计局根据规定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免考考生一览表汇总后报省统计局备案。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能顺利通过考试,圣才统计学习网特邀统计名师打造的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品课程培训班,欢迎免费试听!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
为落实2013年全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省统计局就做好2013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及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表。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表
9月15日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5日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1.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2013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在4月22日至6月20日进行。对于免考一科的考生,审查权限下放到各市统计局,由各市统计局根据规定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免考考生一览表汇总后报省统计局备案。
2.考前培训。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应于7、8月份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9月份复习迎考。
3.考场设置。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只在省辖市和考生较多的县设置考点。市辖区、考生人数少于15人的县不单独设考点,由市统计局统一安排考场。各市于8月15日前将考生名单和考场设置信息,通过“安徽统计信息网”FTP上报省统计局培训中心。
4.领、送试卷。考试试卷由省统计局按规定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印刷厂印制。各市要安排专人和专车,于9月13日到省统计局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卷,并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及时认真做好试卷的装订和密封,由各市集中后于9月16日将试卷报送省统计局。
5.成绩公布。省统计局于10月15日前将2013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安徽统计信息网”FTP反馈至各市统计局。各市统计局要认真核对每位考生的考试信息和成绩,确认后将数据上传省统计局,经省统计局认定后于10月31日前正式对外公布成绩。
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受理工作。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统计人员,各地在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可以对照统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条件,让考生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接收相关材料,待10月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对申请人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受理事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统计从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数据上报。各市统计局于10月25日前将已审核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的相关数据上报省统计局。
3.认定发证。省统计局拟于11月15日前,完成全省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和证书打印工作,并及时通知各市到省统计局办理证书贴照片、加盖钢印和领取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消除从业持证“盲区”。
各地在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时,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上来。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这一有效途径,力争消除“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盲区”,努力提高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提高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建设统计“四大工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严肃考试纪律,精心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场设置、试卷保密、考场纪律和巡考等工作。
各地要相应成立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官1人,副主考官1-2人,具体负责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落实和督查。各地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开展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应与相关人员、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肃考试纪律,力戒抄袭作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当地的院校组织实施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确保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序、规范进行。
4.抓好考前培训,确保教学质量。
各地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安徽分院制定的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学计划(另行下文),科学安排好面授辅导和学员自学时间,及时征订和发放考试培训教材和学习指导材料。应选聘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任教,把好师资关。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
5.利用现代科技,积极探索网络教育新途径,推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配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突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省统计局将充分利用网络教育的优势,适时开展“统计继续教育网”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已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尤其是“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选学国家统计局编印的统计继续教育教材。争取年内分专业将在岗 “三上”企业统计从业持证人员轮训一遍,保证每个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2学时。
6.丰富培训资源,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资源建设。
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适合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自编教材,省统计局将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源大赛。
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管好用好培训经费。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都属于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各地要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培训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定,收入和支出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用好培训经费。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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