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湘潭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5月1日—7月3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见如下通知表格所示。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全国统一于9月15日举行。 
 
  关于开展全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潭统〔2013〕11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园区统计局(产业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13]2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13〕21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搞好我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
 
  (一)报名对象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法律责任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日—7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5日,考试科目安排:
 
  上午9:00至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至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报名地点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到所在县市区、园区统计局或湘潭市统计局报名。报名地址和联系人如下: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电 话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电 话 | 
        
            | 湘潭市统计局 | 许大跃 | 58570332 |   |   |   | 
        
            | 湘潭县统计局 | 龙庆槐 | 52520552 | 岳塘区统计局 | 沈 剑 | 55570134 | 
        
            | 湘乡市统计局 | 王小亚 | 56771042 | 高新区统计局 | 廖喜湘 | 58551487 | 
        
            | 韶山市统计局 | 李水清 | 55684500 | 经开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王 灿 | 52379344 | 
        
            | 雨湖区统计局 | 崔独清 | 58205851 | 昭山产业     发展部 | 杨铁军 | 52567500 | 
    
 
 
(六)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部门审核标准500元/人(包括报名、教材、培训和考试等)。
 
  (七)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为8月1日—9月10日,培训内容包括《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实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下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表,见附件1,湖南省统计信息网和湘潭市统计信息网可以下载),“准考证号”和“考试成绩”栏暂不填,其他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成电子文档后贴入,要大小合适。此电子文档保存备用,打印两份后再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到各报名点进行登记报名。
 
  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申请免试一门考试科目者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两年内有效,逾期成绩自行作废。申请补考人员还需带上次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或网上下载打印件(湖南统计教育信息网http://www.hntj.gov.cn/zhuanlan/tjjy/default.htm)
 
  4、年底成绩公布后,要求成绩合格人员,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
 
  (1)将报名时保存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文档中补齐“准考证号码”和“考试成绩”,以“准考证号码”为文件名进行保存。(考试成绩请到湖南统计教育信息网查询http://www.hntj.gov.cn/zhuanlan/tjjy/default.htm)
 
  (2)进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http://wsbs.hunan.gov.cn/virtualhall/index.js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3)注册成功并登录后,依照网上办事→按部门办事→省统计局→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在线办理的顺序,按要求上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网上审查认定通过后,申请人才能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5、请各县市区、园区统计局在7月30日前上报教材、辅导资料的征订数量。考试大纲在国家统计局网上可以下载。
 
 
  二О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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