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甘肃2013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至6月30日;考试日期: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考点设置:考点设在兰州。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3]18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统计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等工作。
二、考试等级、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等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设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
初级: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注: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考对象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经济类金融、财政税收、工商管理,会计、审计、计算机专业)工作者。高级统计师还须取得统计师及相近专业中级资格5年以上,且符合《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规定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破格)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含达到和超过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毕业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前后相加达到规定年限。
(三)高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统计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统计工作25年以上;
5、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考点设置
(一)报名时间:
初、中、高级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1、中级、初级网上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考务文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上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及有关个人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上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近期免冠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在报名结束前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网上缴费。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按原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费[2002]16号文件规定,每人90元,高级每人120元。缴费最后期限为7月2日,未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3年10月9日至13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2、高级报名程序
高级报名程序与中初级报名程序一致,不同之处为: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持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与“考试对象”中所述一致)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到当地市州人社局职改办审核盖章后报省统计局人事处审核确认,再到网上缴费。
(三)考点设置:考点设在兰州。
六、注意事项
(一)各市州对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并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高级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高级统计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中初级统计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和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持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考试教材:2013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将使用新版教材,由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征订;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省统计局人事处地址:甘肃省统办三号楼22层2209房间
联系电话:0931—2176143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