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莆田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1日截止。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
莆田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莆统〔2013〕56号
各县区统计局、北岸管委会发改局、湄洲岛管委会计财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关乎整个政府统计的基础工作,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统计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各县区统计局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福建省从业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各县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考试动员和报名。7月31日前,把报名名单上报市局办公室。
(二)狠抓重点,消除从业持证死角
各县区统计局应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上来,消除死角,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素质,为“四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三)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相关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应积极探索、深化改革,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不断完善。要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这一有效途径,推进对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二、积极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应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围绕今年我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把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统计工作的年度计划。
(一)加大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对统计发展和改革的重要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分级负责、就地培训的原则,把培训重点放在企业一套表的工作上来,争取在年内分专业将在岗的“三上企业”统计从业持证人员轮训一遍,做到本地区统计继续教育无空白。
(二)认真做好继续教育的教学组织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要根据当年接受教育的统计人员数量,做好教学班的组织工作。要选派有责任心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同志负责班级管理,做好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收费
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标准按照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发票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取费用按闽财预〔2010〕15号规定办理。教材费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
附件:
1.福建省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
莆田市统计局
2013年5月7日
附件1
福建省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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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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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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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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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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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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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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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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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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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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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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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可复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