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统计师考试全国统一于10月13日举行。2013年大庆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0日-5月23日,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10月11日。
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时间详见2013年度统计师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2)。
初级资格考试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客观题)、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中级资格考试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客观题)、统计工作实务(客观题)。参加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其余人员发成绩单。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和《黑龙江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rsks.gov.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5月23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或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眉、眼睛、耳朵等),jpg格式,大小5-35K;4、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可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初、中级每个科目另加31元,高级另加3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缴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场设置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大纲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该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2: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5月10日-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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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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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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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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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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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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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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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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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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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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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8日-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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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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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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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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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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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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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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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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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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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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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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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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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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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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