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统通〔2013〕7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加强统计整体队伍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就2013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之外的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亦可参加考试。
考试对象经考试全部合格后申请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3年本市统计从业资格工作重点是大幅度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素质,为“四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二、组织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本地区考试及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考前培训、考点设置、考场监考以及成绩通知等工作。
三、请各地将教材征订单需加盖单位的公章,于2013年7月20日前,以传真方式报市局法制科。
四、考场备案登记表于8月20日前上报市局法制科。
联系人:彭雪红,联系电话:3324017,传真电话:3169316。
附件: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函〔2013〕24号)。
阳江市统计局
2013年3月21日
广东关于做好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统办字〔2013〕24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3〕5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
具体安排是:
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工作安排
(见附件1)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统计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并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这一规定有利于严把统计从业人员入口关,为实现“三个提高”的目标,更好地服务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证。因此,各市县区统计局要从统计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精神,按照省局《关于做好广东省停止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组织实施事项交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等组织承办。要加强对本地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监管,确保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规范。各市县区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检查和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手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广东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使他们熟悉规章内容,清晰操作流程,掌握工作标准,明确自身职责,确保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三)严密组织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的各项任务。各地要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把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三上企业”中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素质。严格按照省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安排,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相关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省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20)83134412 传真电话:(020)83134980
附件:1.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表
2.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备案登记表
3.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附件1: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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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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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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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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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布考试大纲、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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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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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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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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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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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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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参加考试人数、考场设置情况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汇总后报省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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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统计局、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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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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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统计局到省局统计教育中心领取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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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各地级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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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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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到市统计局领取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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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统计局、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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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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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场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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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统计局、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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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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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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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各地级市统计局
各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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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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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将试卷送到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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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统计局、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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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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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将试卷送到省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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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各地级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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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至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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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发放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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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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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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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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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承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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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备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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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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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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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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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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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室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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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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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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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室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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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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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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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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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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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主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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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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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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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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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非常重要,请认真填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3: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订购单位(盖章):
教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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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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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订
数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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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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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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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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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学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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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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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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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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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指导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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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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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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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材
发
放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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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填报人: 电 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