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统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统计局报名考试。商洛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7月15日。通知有关详情如下所示: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市级各有关单位,中省住商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3〕5号)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保障“企业一套表”改革的顺利实施,依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现将认真做好2013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
(一)严守纪律,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9:00 —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各县(区)统计教育部门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与相关人员、机构签订保密书、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1、考试对象:
在各级各类系统内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将来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2、考试报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统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统计局报名考试。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今年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
(二)狠抓重点,消除从业持证死角。
全省各级统计教育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统计岗位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将培训指标落实到位,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单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上,消除死角,为官方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细化每个工作程序,即“宣传动员、培训考试、造册录入、办理证书、两年验证、年终归档”六个环节。
(三)领会精神,开展辅调员从业培训。
《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辅助调查员管理规定》指出“应当鼓励辅助调查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应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辅助调查员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辅助调查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及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落实要求,科学指导培训工作。
省局教育中心将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优化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资源,通过教与学的信息反馈,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加强教学方法的研究与交流,逐步组织开展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各单位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设立培训辅导班,制定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的管理性文件,指导、督查本地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的开展。省局教育中心将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不定期地对各地培训工作和考试考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发证与收费
1、《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领取
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合格后,由省统计局做出认定并及时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104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关于调整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收费通知》(统培〔2009〕21号)文件执行。
(1)从业资格报名培训收费:
考试费110元 培训费100元 教材65元
总 计275元
(2)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培训费100元 教材10元 总计110元
二、积极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围绕中心,开展统计继续教育。
今年全省各统计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在继续教育课程的安排上,要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选择好教材,上好精品课,并保证继续教育不少于32学时。力争分专业,将在岗的“三上企业”统计从业持证人员轮训一遍,促进统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创造条件,试点开展网络培训。
网络化在线学习是当前教育培训的新趋势。为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建设服务型统计,提升继续教育培训效果,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发了“统计继续教育网”,该平台已将现有继续教育资源全部制作成可视化流媒体课件,并陆续上传互联网。为此,各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稳步开展网络化继续教育工作。
(三)提高质量,完善继教培训资源。
教育培训资源的多样性、实用性是确保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各市区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对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支持,认真组织培训,注重师资队伍的构建和培养,选聘优秀教师授课,确保培训效果。要逐步完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数据库,建立健全统计从业人员基本档案,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请各县(区)要及时将教材征订单上报市局。
联系人:杨超
电 话:0914-2312479
商洛市统计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