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都市2013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5月27日至7月1日。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1张1寸免冠照片。2013年统计师考试时间全国统一于10月13日。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圣才网校特邀统计名师打造的2013年统计师考试精品课程培训班,欢迎免费试听!
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都市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分局、各区(市)县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蓉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字[2013]2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 —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 —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及教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科目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013年初级、中级考试用书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级、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拟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只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及相关学习指导与习题。拟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以及相关学习指导与习题。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用书采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组织编印的教材(定价:80元左右)。
考试大纲及用书的征订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10日,考生需向所在地统计局订购教材,由各区(市)县统计局汇总后统一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征订。
三、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122元收费(含上交国家部分)。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按每人50元收取考试费。
四、报名时间
各区(市)县接到通知后,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报名时间并组织好报名工作,全市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日。在五城区和高新区内的中央、省、市所属机关、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外地驻蓉单位的统计人员,可直接到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统计局3号楼4楼3407,电话:61888425,联系人:林成川)报名。报名时间定于5月27日至7月1日。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1张1寸免冠照片。
五、有关要求及事项
1、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宣传,尽早安排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市上考试工作的安排,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具体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按要求认真审核和填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报表和数据通过市统计局OA办公系统或市统计局人事处FTP(网址ftp://fax:fax@10.51.18.18)并在全市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内将花名册上报市统考办。
2、要深入做好对报考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加强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考前培训辅导。
3、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进入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附件:
1.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3.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附件2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初级、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级、初级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普通计算器等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普通计算器等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计算器。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考试期间,发现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要及时提醒、制止,对严重违纪者在考场情况记录卡上记录考生准考证号码,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试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戴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