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安2013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7日起至8月15日,报名地点:市统计局人事处(市政府大院1号楼1142室)。
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职改办字〔2013〕36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统计局,市级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处(职改办)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1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3日(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试范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单位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根据《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含本规定实施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统计员、助理统计师资格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统计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得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个人报考条件,签字盖章后报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计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计局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到市统计局报名。
《考试报名登记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可在市统计局外网www.xatj.gov.cn通知公告”栏或邮箱xastjjjyzx@sina.com(登陆密码86788074)收件夹中查阅并下载。
五、收费标准
按陕价费调发〔1999〕24号文件规定,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
地点:市统计局人事处(市政府大院1号楼1142室)。
联系电话:029-86788074 029-86788075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要求,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013年考试用书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同时购买前述两本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定价44元/本,《统计相关知识》定价32元/本。辅导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定价30元/本,《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定价18元/本。
八、考试组织领导
考试工作由西安市职改办、西安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计局及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密切配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具体参见《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另外,从2013年起,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按照省人社厅有关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执行。
附件:
西安市职改办 西安市统计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