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间
(一)初级、中级资格考试
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照统计报表报送渠道组织进行。直接向市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名单见附件5)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其余人员于7月19日前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统计局报名。区县统计局和各直报单位要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于7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2013年统计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费用交至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统计局窗口,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市统计局人教科电子邮箱zbrjk@163.com。
(二)高级资格考试
1、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单位审查盖章同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于7月25日前由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到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报名(联系电话:2182017),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上报省统计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2、区县属企事业单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区县人社局、统计局组织,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单位审查盖章同意后,于7月19日前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统计局报名。区县统计局要按照报名条件,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盖章,报经区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后,于7月25日前上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上报省统计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驻淄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单位审查盖章,于7月25日前统一到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报名,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上报省统计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