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宣传,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各县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考试动员和报名。7月31日前,把报名名单上报市局办公室。
(二)狠抓重点,消除从业持证死角
各县区统计局应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上来,消除死角,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素质,为“四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三)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相关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应积极探索、深化改革,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不断完善。要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这一有效途径,推进对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