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凡申请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的人员都要按照要求填报《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份,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对符合《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考生要同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按照《办法》要求,对报名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统计局、各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统计局进行终审。对符合《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考试,只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试。
3.报名时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